2022-03-30 霍邱县人民法院 阅读数:15848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
公 告
(2021)皖1522执3931号
郭厚新:
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潘贤乐与被执行人郭厚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廉政监督卡、执行裁定书(控制财产)、执行决定书(纳入失信)、限制消费令、传票。
以上文书可到霍邱法院执行局领取,自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。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。
霍邱县人民法院
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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